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福州新闻网3月11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管澍/文林双伟/摄)3月10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市“九条措施”)。
福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历史建筑,2017年底被住建部列为全国第一批10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福州现有各级名镇名村23个,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个;传统村落130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47个。
如何保护文物,珍视名城传统风貌与个性,在延续历史文脉中创新城市建设?2020年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省“九条措施”)。为贯彻落实省“九条措施”,2020年12月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对福州市名城委拟定的意见初稿进行研究,福州市名城委对落实意见多次修订完善。福州市结合实际,3月10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了保护利用的九条措施:开展全域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公布工作、严格文化遗产先普查后征收制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控、落实省级专家技术审查机制、定期评估监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传统构件回收利用、落实创新活化利用机制、落实预警退出机制、落实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这九条措施,从体制机制的建立入手,囊括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方面面,探索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之道。
三坊七巷。记者 林双伟 摄
关键词:普查认定
在全域范围内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普查认定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2020年12月2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州市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本次市“九条措施”正是根据《福州市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文化遗产普查,系统梳理寨堡、石头厝、华侨大厝、红砖建筑、古桥古渡、古道古亭、古碑古井,以及工业遗产、农业遗迹、农业灌溉工程遗产等建筑物、构筑物。
根据普查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价值、科学技术价值、其他特色价值等认定标准,将普查对象分类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对于文化遗产特别丰富、古建筑集中成片分布的重点区域应积极申报推荐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确保应留尽留、应保尽保。
由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主管部门会同资源规划等部门,结合普查成果,编制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风貌建筑等保护利用规划(图则),明确异地迁建及原址保留保护方案、保护范围、分类保护及利用要求等,强化保护利用指导。
关键词:先查后收
“九条措施”中明确指出,城乡建设中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特别是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得大拆大建。
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在实施旧城更新改造、组织项目建设和开展征地拆迁前,要在前期普查核查基础上组织对改造或建设区域内50年以上的建筑进行再普查、再甄别工作。对存在文化遗产的地块,征收业主单位应编制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意见或报告,提出文化遗产和风貌保护措施。经评审论证通过后的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意见或报告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包括协议征收)决定的要件之一。
关键词:加强管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等项目的联审联批机制,完善联审联批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片区开发建设等项目的联审联批机制,完善联审联批制度。由市名城委、市文物局牵头,市资源规划、房管、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履行职责、提前介入,跟踪指导县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关键词:专家审查
“九条措施”中规定,落实省级专家技术审查机制。
福州市名城委会同市文物局组建福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省、市做法,建立区县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及工作制度。在开展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方案审查、保护规划技术评审、保护传承和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方案等技术审查时,省级专家委员会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关键词:评估监测
定期评估监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工作机制,形成评估监测报告于当年度12月底前报送市名城委及市文物局,并通过县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
关键词:传统构件
福州出台的“九条措施”中提出,促进传统构件回收利用。
在组织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五城区由福州古厝集团负责,其他县(市)区要指定专门单位,收集有价值的传统构件,用于当地风貌或风格相近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修缮维护。
关键词:创新活化
落实创新活化利用机制。
在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中,通过微改造的“绣花”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积极探索出台推进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功能置换等措施,在确保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本体安全前提下,培育建成一批古厝活化利用精品案例,推动示范引领。
关键词:预警退出
落实预警退出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县区管委会要建立辖区濒危历史文化遗产名录及应急处置机制,同时,结合定期评估监测机制的落实,通过提前预警的方式,责成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
关键词:线索移送
落实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破坏文化遗产问题线索,立即督促整改;要综合运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1+X”监督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会商、协同联动,涉及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等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